兩江新區研究出臺促進創新創業的若干政策,對符合兩江新區“311”產業發展導向的,在兩江新區注冊、經營、納稅的企業、科研院所、高校、服務機構等,以及在兩江新區就業或創辦企業的創新創業人才給予一定扶持。
一是對企業為主體的創新創業進行激勵。扶持創業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,扶持企業發展壯大和創新產品和服務,激勵企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,鼓勵企業承擔重大科技創新項目、申報科學技術獎、參加創新創業大賽。
二是促進協同創新與成果轉化。鼓勵企業與科研院所、高校協同創新,鼓勵建立高端研發機構和協同創新組織,鼓勵實現科技成果轉移轉化。
三是扶持孵化平臺。對孵化平臺的建設和經營給予扶持,鼓勵參與國家級認定和培育培優。
四是強化科技金融支撐功能。給予企業上市扶持,強化科技金融公共服務。
五是創新創業人才激勵。鼓勵人才進行科技成果轉化,鼓勵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,促進人才雙向流動。